| 返回目录 | 24清单条款 | 13清单条款 | 变化的条款和原因 | 要点 |
| 2 术 语 | ||||
| 8 | 2.0.1 工程量清单 bills of quantities 建设工程文件中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 2.0.1 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 的明细清单。 | 《24清单》对工程量清单的定义更加具体,明确了包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信息,而《13清单》则更侧重于项目分类和数量的描述。 | |
| 9 | 2.0.2 分部分项工程 work sections and trades 分部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总称。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施工部位、路段长度、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材料类别等将单位工程划分的若干个项目单元;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工序、材料、工种等将分部工程划分的若干个项目单元。其发生的费用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 2.0.4 分部分项工程 work sections and trades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的若干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的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 《24清单》对分部分项工程的详细定义更详细。 | |
| 10 | 2.0.3 措施项目 preliminaries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施工准备和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项目的费用为措施项目费。 | 2.0.5 措施项目 preliminaries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施工准备和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 差别不大,《24清单》强调是措施项目费。 | |
| 11 | 2.0.4 安全生产措施费 safe production costs 承包人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主管部门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及完成工程所发生的保证施工生产安全所采用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定义,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 |
| 12 | 2.0.5 项目特征 item description 载明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自身的本质及要求,用于说明设计图纸、技术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所要求完成的清单项目的文字性描述。 | 2.0.5 项目特征 item description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 《24清单》项目特征的定义,明确用文字详细说明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本质属性和具体要求。这些属性必须基于设计图纸、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 |
| 13 | 2.0.6 单价合同 unit rate contract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价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做调整。 | 2.0.11 单价合同 unit rate contract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24清单》明确单价合同约定范围内不调整原则。 | |
| 14 | 2.0.7 总价合同 lump sum contract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合同图纸、合同规范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价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 2.0.12 总价合同 lump sum contract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纸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24清单》总价合同的定义更详细,明确明确总价合同约定范围内不调整原则。 | |
| 15 | 2.0.8 成本加酬金合同 cost plus fee contract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规定的计量、计价依据所确定的工程成本并加按约定方式计算的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2.0.13 成本加酬金合同 cost plus fee contract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24清单》新增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计量原则。 | |
| 16 | 2.0.9 综合单价 all-in unit rate 综合考虑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工期、施工顺序、施工条件、地理气候等影响因素以及约定范围与幅度内的风险,完成一个单位数量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费用。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不包括增值税。 |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 《24清单》对综合单价的定义更加详细,增加了施工工期、施工顺序、施工条件、地理气候等影响因素的考虑,并明确指出不包括增值税,而《13清单》则没有提及增值税。 | |
| 17 | 2.0.10 单价计价 unit rate pricing 工程量清单中以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计价方式。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单价计价的定义,明确了其计价方式。 | |
| 18 | 2.0.11 总价计价 lump sum pricing 工程量清单中以项为单位采用总价进行价款计算的计价方式。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总价计价的定义,明确了其计价方式。 | |
| 19 | 2.0.12 费率计价 percentage rate pricing 工程量清单中以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进行价款计算的计价方式。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费率计价的定义,明确了其计价方式。 | |
| 20 | 2.0.13 暂列金额 provisional sum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用于招标时尚未能确定或详细说明的工程、服务和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等所预留的费用。 | 2.0.18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 《24清单》对暂列金额的定义更加具体,明确了其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而《13清单》则强调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 |
| 21 | 2.0.14 材料暂估价 material prime cost rate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设计图纸要求必需使用的材料,但在招标时暂不能确定其标准、规格、价格而在工程量清单中预估到达施工现场的不含增值税的材料价格。 | 2.0.19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 《24清单》对材料暂估价的定义更加详细,明确了其不含增值税,而《13清单》则没有提及增值税。 | 材料暂估价不含增值税 |
| 22 | 2.0.15 专业工程暂估价 specialist works prime cost sum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在招标时暂不能确定工程具体要求及价格而预估的含增值税的专业工程费用。 | 2.0.19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 《24清单》对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定义更加详细,明确了其含增值税,而《13清单》则没有提及增值税。 | 专业工程暂估价含增值税 |
| 23 | 2.0.16 计日工 dayworks 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项目或工作,但不宜按合同约定的计量与计价规则进行计价,而应依据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消耗人工工日、材料数量、施工机具台班等,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 2.0.20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 《24清单》对计日工的定义更加详细,明确了其计价依据和方式,而《13清单》则仅提到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 | |
| 24 | 2.0.17 总承包服务费 main contractor's attendance fee 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履行保管及其配套服务所需的费用;和(或)承包人对合同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实施的除外)提供配合、协调、施主现场管理、已有临时设施使用、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以及(或)承包人对非合同范围的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履行协调及配合责任所需的费用。总承包服务的相关管理、协调及配合责任等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详细说明。 | 2.0.21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 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 《24清单》对总承包服务费的定义更加详细,明确了其包括的服务内容和责任,而《13清单》则仅提到配合协调、保管、施工现场管理和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 | |
| 25 | 2.0.18 合同清单 contract bills 承包人在投标时所填报并获得发包人接纳的已标明投标总价、合价及其综合单价,以及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修正价格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用以说明承包人所报合同总价的详细构成及综合单价分析,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 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 《24清单》对合同清单的定义更加详细,明确了其包括投标总价、合价及其综合单价,以及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修正价格等内容,而《13清单》则仅提到已标明价格且经算术性错误修正的工程量清单。 | |
| 26 | 2.0.19 最高投标限价 ceiling price 招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本标准规定编制的,限定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最高价格。 | 2.0.45 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 | 《24清单》对最高投标限价的定义更加详细,明确了其编制依据和目的。 | |
| 27 | 2.0.20 投标价 tender price 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工程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规范、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合价及其综合单价等价格。 | 2.0.46 投标价 tender sum 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后标明的总价。 | 《24清单》对投标价的定义更加详细,明确了其响应的要求和内容,而《13清单》则仅提到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及其投标工程量清单汇总价。 | |
| 28 | 2.0.21 合同基准日 contract base date 承包人在投标期内确定投标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其合价等价格的日期,该日期应作为执行物价变化价款调整、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价款调整的价格基准日。如招标文件(非招标工程为询价文件)及合同未约定,招标工程的合同基准日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的合同基准日为合同签订日前28天。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合同基准日的定义,明确了其在价格调整中的作用和确定方法。 | |
| 29 | 2.0.22 合同图纸 contract drawings 发承包双方约定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表达合同价款的工程范围及品质要求所依据的设计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设计文件的补充、澄清或修改文件。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合同图纸的定义,明确了其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作用和内容。 | |
| 30 | 2.0.23 合同规范 contract specification 发承包双方约定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说明合同工程的材料标准或要求、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标准等的技术要求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补充、澄清或修改文件。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合同规范的定义,明确了其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作用和内容。 | |
| 31 | 2.0.24 合同单价 contract unit rate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所报的综合单价,以及承包人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中获得发包人接纳的修正综合单价。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合同单价的定义,明确了其包括的内容和来源。 | |
| 32 | 2.0.25 施工深化设计 design development 承包人中标后在不改变合同图纸、合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范围、使用功能、技术标准规范等前提下,依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图纸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的设计活动。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施工深化设计的定义,明确了其在工程实施中的作用和范围。 | |
| 33 | 2.0.26 工程造价咨询人 cost engineering consultant 依法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具备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及其合法继承人。 | 2.0.38 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招标人。 | 《24清单》对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定义更加详细,强调了其依法开展工作、具备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格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要求,修正了《13清单》错误。 | |
| 34 | 2.0.27 工程量清单缺陷 bills of quantities errors 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清单项目与对应的合同图纸及合同规范所要求的清单项目在列项、项目特征、工程数量上存在的差异。包括工程量清单多列项、错漏项、项目特征不符、工程数量偏差及其他同类。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工程量清单缺陷的定义,明确了其包括的内容和类型。 | |
| 35 | 2.0.28 工程变更 variation of works 经发包人批准的对合同工程工作内容、合同图纸、合同规范、位置与尺寸、施工顺序与时间、施工条件、合同条款或其他特征等的改变。包括对合同工程的增加、减少、取消、替代和使用材料等的改变。 | 2.0.16 工程变更 variation orders 合同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对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变化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 | 《24清单》对工程变更的定义更加全面,涵盖了合同工程的多个方面。 | |
| 36 | 2.0.29 损失和(或)直接费用 loss and/or direct expense 损失指由于工程变更及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造成的、不能从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中获得恢复的原预期收益;直接费用指由于工程变更及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直接造成的、为了完成同样结果的工程所发生的增加费用。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损失和(或)直接费用的定义,明确了其包括的内容和来源。 | |
| 37 | 2.0.30 新增工程 extra work 发包人要求并获得承包人接受的、不属于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及(或)其完工交付要求范围的实体工程。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新增工程的定义,明确了其包括的内容和范围。 | |
| 38 | 2.0.31 工程索赔 claim 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造成经济损失、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或延长),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赔偿或补偿义务,而向对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或补偿和(或)工期调整及其他的要 求。 | 2.0.23 索赔 claim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 《24清单》对工程索赔的定义更加详细,明确了索赔的内容包括经济损失赔偿、补偿和工期调整等,而《13清单》则仅提到施工索赔是因非己方原因遭受损失而提出的补偿要求。 | |
| 39 | 2.0.32 赶工费 acceleration cost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使合同工期或分期竣工工程的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缩短,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额外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 | 2.0.25 提前竣工(赶工)费 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 《24清单》对赶工费的定义更加具体,明确了其包括合同工期或分期竣工工程的合同工期缩短的情况,而《13清单》则仅提到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产生的费用。 | |
| 40 | 2.0.33 误期赔偿费 delay damages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引起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或分期竣工工程的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的费用。对合同约定采取分期竣工和移交的工程,误期赔偿费是指根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延误时间按合同约定计算的相关赔偿费用。 | 2.0.26 误期赔偿费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大于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发生的费用。 | 《24清单》对误期赔偿费的定义更加详细,明确了其包括合同工期或分期竣工工程的合同工期超出的情况,以及分期竣工和移交工程的赔偿费用计算方式,而《13清单》则仅提到实际工期大于合同工期与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之和的情况。 | |
| 41 | 2.0.34 施工过程结算 progressive settlement 发承包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在施工过程结算节点上对已完工程进行合同价款的计算、调整、确认和支付的活动。 | 无直接对应 | 《24清单》新增施工过程结算的定义,明确了其在施工过程中的作用和内容。 | |
| 42 | 2.0.35 工程结算 final settlement 发承包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实施中、解除时、竣工后的工程项目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和支付的活动,包括施工过程结算、合同解除结算、竣工结算及工程保修结清。 | 2.0.51 竣工结算价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 《24清单》对工程结算的定义更加全面,涵盖了施工过程结算、合同解除结算、竣工结算及工程保修结清等内容,而《13清单》则仅提到竣工结算价(合同价格)是承包人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